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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相关要求,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作出修订(以下简称新《信披办法》),并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涵盖多个关键领域,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进行了重塑。新《信披办法》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究竟是限制其行为的“紧箍咒”,还是助力其发展的“助推器”?
股东知情权,作为一项由法律赋予公司股东的重要权利,旨在保障股东获取公司相关信息,是其作为公司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权利之一。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称《章程指引》)也遵循新《公司法》的要求,在条文中直接表述为“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司法》全面强化了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及董事的责任,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新《指引》”)则在《公司法》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的特点及监管实践,对上市公司董事的勤勉、忠实义务及责任类型进行了拓展与细化。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中国证监会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监管实践,于2025年3月28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章程指引》的修订,在新《公司法》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董事制度进行重构,本文主要对《章程指引》中涉及的上市公司“各类董事”进行简析。
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8年,总部设在上海,在苏州设有分所,现有执业律师百余名。经过20余年的沉淀和积累,上正恒泰已发展成为以商事法律服务为主、业务涵盖大多数法律领域的精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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