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亡是指在工作或者因工作受到的伤害导致死亡的情况,是一种严重的劳动安全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劳动者工亡的法定赔偿主要包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及其遗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劳动安全生产。工伤赔偿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人身损害侵权赔偿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定额,是这两种法定赔偿在实务中主要问题和难点,本文介绍如何对两种法定赔偿进行选择,并分析各种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因工受伤或死亡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是分摊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减轻职工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是使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恢复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 我们理解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它们的适用范围、赔偿标准、赔偿主体等都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只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否则就会造成重复赔偿或者超额赔偿,违反法律的公平原则。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职工因工死亡的同时,还存在第三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侵权行为,导致职工死亡的损失超过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那么职工的近亲属可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但赔偿金额应当扣除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就前述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上海地区为例,参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布的上海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183元/月(上海人社局官方微信2023年6月28日发布的《本市调整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2023年度的数据暂未公布)。
因此,上海地区的丧葬补助金至少为12183*6=73,098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于供养亲属范围存在具体的规定。例如根据2023年10月24日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执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政策问答第八条“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范围是哪些?”中明确回答,因工死亡人员的近亲属,依靠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可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一)因工死亡人员的近亲属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因工死亡人员的配偶、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因工死亡人员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因工死亡人员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虽年满18周岁但继续在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下,下同)就读的;
(五)因工死亡人员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虽年满18周岁但继续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
(六)因工死亡人员的父母均已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虽年满18周岁但继续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计算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
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1821*20=1,036,42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以上海地区为例,参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布的上海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183元/月(上海人社局官方微信2023年6月28日发布的《本市调整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2023年度的数据暂未公布。
因此,上海地区的丧葬费至少为12183*6=73,098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海地区为例,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3年度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89477元。
因此,假如死者的年龄不符合六十周岁以上的条件,则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款为89477*20=1,789,54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实务中,可以参考以下计算公式:
如有多位扶养人时,生活费可以参考被扶养人生活费除以扶养人数的方式进行分配,但需要注意,年赔偿总额不应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1、国家统计数据网址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1/content_6926492.htm
2、上海市统计数据网址
https://tjj.sh.gov.cn/ydsj71/20240123/a2aa981aa9f548479d23eabaf8d247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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