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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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正恒泰陈晓律师团队的田萌律师,在代理客户安士敦公司所涉一起海商纠纷案件中,扭转一审败诉判决,成功获得上海高院二审改判判决。
该案是公司员工离职“飞单”,引发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典型海商案件。本案中,安士敦公司员工离职并带离原货运委托人至新公司,新公司虽承接委托人支付的运费,但并未安排二程运输,致货运代理委托人产生损失。货运代理委托人在无法找到离职员工,又无法向公司索赔的情况下,以货运代理合同关系诉安士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致的损失。
本案中,被告安士敦公司一审被判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最终被上海高院二审改判撤销判决,驳回原告诉请。其中,上海高院经审理后认定“安士敦公司与原告的合同已解除,安士敦公司免除承担责任”。
本案的事实脉络在物流、贸易企业比较常见,上海高院的判决在法律层面明确:在员工离职带走客户的情况下,原公司与原委托人之间的涉海上货物运输的货运代理合同,在无明确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可通过明确的交易行为认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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