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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2024新《公司法》下,如何选择和完善公司治理
就公司治理,新公司法在三会治理(即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为常态设置的基础上,有条件的破除了现行公司法三会制衡的组织结构,在公司的监督权中引入审计委员会的替代方案,并通过股东会权利下沉至董事会突出了董事会的中心地位。新公司法对治理结构规则的调整,增加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客观上有利于公司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组织架构。笔者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职权替换、经理,以及股东会权利下沉为视角,通过新公司法(2023年修订)与现行公司法(2018年修订)相比较,以期帮助公司选择适合自己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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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2024证券合规 | 上市公司股份减持限制和信披要求浅析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的股份减持,一直以来都是资本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关注重点,主要原因系出于平衡上市公司关键主体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及维护资本市场的平稳发展,旨在提升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近期由于股价波动,证监会、交易所对于关键主体减持的方式、时间、数量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更为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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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2024新《公司法》下,公司股东如何保护自己!
新公司法拓展了小股东权利并穿透和加强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小股东如何维权?大股东权利边界在哪儿?大股东滥用权利会有什么样的责任?通过新公司法的学习,并与现行公司法(2018年修订)相比较,笔者从股东权利的拓展和对大股东权利限制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结合此次新公司法对大股东责任的新规定,以期为公司股东提供参考,从而帮助公司股东在公司运营中形成良性互动合作,避免大股东滥用权利和有限责任,促进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共同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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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24破产清算 | 实现债权的另一途径
2月2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破产法庭五周年工作概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据三中院报道,上海破产法庭于2019年2月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363件,审结11507件。受理案件中,破产类案件6473件,强制清算类案件5075件,衍生诉讼等其他案件1815件。五年来,共重整成功43件,和解成功71件,累计盘活资产312.4亿元;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共清理31000余户债权人的3554亿元债权,共清理处置价值257.9亿元的沉淀资产,化解了1万余件执行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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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2024新《公司法》下,如何选择合理的减资方式
上篇文章中我们提到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期限的规定,即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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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24上正恒泰·威科先行 | 数据合规实务指引(2024)重磅发布
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国家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数据安全不仅关乎个人、单位切身利益,更关乎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身处大数据时代,以电子形式记录的数据(也即网络数据)已然成为主流,因此数据保护也与网络安全密切相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离不开数据合规,不可避免会涉及对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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